馬克很少用這種形容詞來敘述一個人,看完『恐怖! 還我超級星光大道公平性連署活動, 網站後台一覽無遺…』一文後,由於該連署網站與馬克日前所發表的『為剝皮小黑討回一個公道』有相關,所以馬克也測試了一下,果然【整個網站的data都沒有保護】,甚至透過 連結 都可以直接進入管理介面!
網站首頁不是寫了【因系統有安全上的問題,因此暫時關閉管理系統】?那為什麼還進的去後台?
上網搜尋了一下城市創意發展顧問有限公司還有那些傑作,發現自2007年5月開始有許多報案的post,聲稱網站遭駭客入侵刪除資料,這種行徑,就馬克的認知,不是腦殘難道還有其他解釋?要說是 人才 也不為過…
不合理.
.
1.
一間房子沒鎖大鎖,結果被人闖空門,
應該說治安不好,而不是說這間房子的管家腦殘.
.
更何況,就算管家想鎖大鎖,他的老闆也不一定願意
給足夠的錢去買,或時間去建置.
.
再說,一般的鎖也只是用來防君子,而不是防小人.
.
2.
建置這個網站的人,並不一定是所謂的工程師,
有可能只是一般的行政或美工人員,
能夠有那個Sense利用現成的軟體作出老闆所要的
功能,在我看來已經是非常的不簡單的了.
一般大眾的認知,寫程式的人叫工程師,不是廚師,也不是律師,腦殘的行為是形容站方不檢視工程師的程式漏洞,而到處報案的行為,工程師的腦殘指數=60%、站方的腦殘指數=40%(這裡的腦殘指數必需依照時際的情況增減),而這一間房子並不是沒鎖大門,而是根本沒有裝鎖在大門上,不用說是小偷,我剛上小學的姪子,或是隔壁鄰居在唸幼稚園中班的MiMi都可以自己開門進去,屋主如果對於屋內的財產一點都不重視,那更應該早早打烊,結束營業。
如果這只是一般的行政或美工人員做出來的網站,確實要拍拍手鼓掌,不過,創意發展顧問有限公司是一間登記在案的營利事業,無論是幫業主做的case,或是自己公司的project,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保護網友的隱私,更何況這是一個『連署網站』,裡面一定會有很多很多的個人資訊。